年终奖单独申报or并入综合所得哪个更节税?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2-01-10 11:22来源:金环财税 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,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,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: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、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。那么,对于“打工人”而言,年终奖单独申报or并入综合所得哪种方式更节税呢?简单来说主要以下三种情况: 1、当年收入(含年终奖)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、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≤0 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。 2、当年收入(含年终奖)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、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≤36000 年终奖选择两种方式都可以。 3、当年收入(含年终奖)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、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>36000 当含年终奖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时,为使税负最低,可在年终奖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,分配的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会更节税,具体可参照下表: |